宁波个人公积金提取方法有谁晓得?



				
				
wo洒脱小姐
41977 次浏览 2024-05-08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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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0 09:06:05 回答

你好,你只需要按照流程走就可以了,我整理了一下提取步骤。
1、向单位提出申请。所以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是必需的。
2、单位审核。单位经审核,开具一式三联的《宁波市个人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这时候你要准确、完整地填写“单位名称、单位账号、职工姓名、职工个人账号”等信息,单位会在第二联加盖印鉴章。
3、办理提取手续。持《宁波市个人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及有关资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留存管理中心),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4、管理中心审核。
5、提取人办理支付手续。经过以上步骤后,你要持现金存单或转账支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银行提取现金或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以上就是具体的方法,希望能够帮到你。

2024-05-10 09:06:05 回答

提取公积金分几种情况,具体如下: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并在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三、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提供贷款银行签章的贷款余额表。
  2、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还款存折(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帐户封存5年(含5年)以上或女职工年满45岁,男职工年满50岁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公证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异地工作生活的,需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和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五、离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离退休的职工,提供离退休证或人事、劳动部门文件或审批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六、调离或户口迁出本行政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出具本行政区外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出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或与本行政区外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2024-05-10 09:06:05 回答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二)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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