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问住房公积金咋取?



				
				
圆满的满
47641 次浏览 2024-05-2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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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4 03:55:22 回答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2024-05-24 03:55:22 回答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希望有所帮助。

2024-05-24 03:55:22 回答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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